香港公司成立後首 18 個月要做甚麼?NAR1、核數及報稅時間表
香港公司成立後,NAR1、會計核數及首次 BIR51 各有不同的時間安排。本文按成立日整理相關期限、表格及所需紀錄。
最後更新:2026 年 8 月 26 日 · 一般資訊
公司成立後,各項申報按不同日期起計:NAR1 按成立周年日,帳目及核數按會計參照期,BIR51 則按稅務局發出日期計算。部分事項須在首 18 個月內較早的時間辦理,宜預先記下各項期限。
本文以新成立、非上市的香港本地私人股份有限公司為例,整理最常見的首18個月工作。實際日期仍會受開業日、會計參照期、是否聘員及稅務局發信日期影響。
先看時間表
- 成立後立即備妥註冊辦事處、公司秘書、董事及法定登記冊,並設置和持續更新重要控制人登記冊。
- 開始業務後一個月內,按需要向商業登記署補充業務名稱、性質、開業日及地址等資料。
- 私人公司通常在每個成立周年日後42日內交NAR1;成立當年毋須交首份周年申報表。
- 會計紀錄一般須保存最少7年;沒有收入或沒有交易,不等於已取得「不活動公司」地位或自動免核數。
- 首份利得稅報稅表一般約在成立後18個月發出,但應以表格上的發出日和限期為準。
- 聘請僱員後,須另外安排僱員補償保險、強積金及僱主報稅,並按各自期限處理。
先了解三類申報及辦理日期
公司的申報及帳目工作,主要涉及以下三組日期:
- 公司日期:成立日、每個成立周年日,以及公司註冊處表格的事件發生日。
- 業務與會計日期:實際開業日、會計結算日和會計參照期結束日。
- 通知日期:商業登記證到期日、稅務局報稅表發出日及個別通知書的指定限期。
NAR1、商業登記續證、核數及利得稅報稅各有期限。如需協助安排全年申報,可了解我們的公司秘書服務。
成立日至首 30 日:備存公司紀錄
確認公司架構及地址
本地私人公司須有香港註冊辦事處、公司秘書及最少一名自然人董事。唯一董事不可兼任公司秘書。若首任董事未在法團成立表格上簽署同意任職,通常須在成立後15日內以NNC3交付其同意。
公司資料有變時,時限由變更日起計,而不是由下一次周年申報起計。註冊辦事處變更通常以NR1在15日內申報;董事或公司秘書的委任、停任以ND2A在15日內申報;詳情變更則以ND2B在15日內申報。配發股份通常須在一個月內交NSC1。
建立登記冊與重要控制人登記冊
公司應及早建立成員、董事、公司秘書等法定紀錄。除上市公司外,香港成立的公司一般也須備存重要控制人登記冊(SCR)、識別重要控制人並指定一名代表,資料有變便應更新。
SCR通常存放於註冊辦事處;如存放在另一個香港地點,須按規定以NR2通知公司註冊處,通常限期為15日。SCR不是公開登記冊,但須供獲授權執法人員查閱。
展示商業登記證
有效商業登記證應展示於業務地址。取得電子商業登記證的公司,仍應列印並展示紙本。商業登記證與公司註冊證明書用途不同,亦不代表公司已完成所有行業牌照或稅務要求。
開業後 1 個月內:通知業務資料
透過一站式公司註冊及商業登記成立的本地公司,如在註冊後才開始業務,通常須於開業後一個月內,以書面或IRBR200向商業登記署提供開業日期、業務性質、營業地址,以及與公司名稱不同的業務名稱等資料。業務資料其後有變,也一般須在變更後一個月內通知。
公司開業後,須保存足以說明交易及財務狀況的中文或英文會計紀錄,包括發票、收據、銀行結單、合約、支出憑證、薪酬及股東往來資料,一般須保存最少7年。公司與個人的資金分開處理,亦有助年結時核對帳目。
如有聘員:另行安排保險、強積金及僱主報稅
如公司有聘請僱員,還須留意以下事項及辦理期限:
- 僱員補償保險:僱主須為所有僱員投購有效保險,適用範圍包括全職、兼職、臨時及其他受僱安排。
- 強積金:除獲豁免人士外,18至64歲、連續受僱60日或以上的僱員,僱主一般須在受僱首60日內安排參加強積金計劃。飲食業或建造業僱主如參加行業計劃,則須在臨時僱員受僱首10日內登記,不論受僱期長短。
- IR56E:如僱員須課或可能須課薪俸稅,僱主通常須在受僱後3個月內提交。
- 僱主報稅表:BIR56A一般於每年4月發出,通常須在發出後一個月內提交。收到表格後,即使沒有僱員、尚未開業或已停業,仍須按要求處理。
第 2 至 12 個月:建立每月理帳習慣
每月整理銀行對帳、銷售與採購文件、費用分類、董事往來、薪酬及強積金資料,並每季核對法定登記冊、SCR、董事和地址的變動,有助保存完整紀錄,方便日後核數及報稅。
董事可在公司成立後18個月內指定首個主要會計參照日。若沒有指定,法例設有預設規則,一般落在首個成立周年所在月份的最後一日。結算日會影響首份財務報表、核數、股東大會及稅務準備時間,宜與業務季節和集團安排一併考慮。
如需協助整理單據、編製帳目及準備核數資料,可參閱會計、核數及利得稅申報。
首個成立周年:NAR1 與商業登記續證
NAR1須在周年日後42日內提交
私人公司除成立年度外,通常須在每個成立周年日後42日內交付NAR1周年申報表。按時提交的現行登記費為港幣105元;逾期費用按遲交時間分級增加,可由港幣870元升至3,480元,公司註冊處沒有酌情延長法定限期的權力。
提交前應按公司紀錄核對註冊辦事處、股本、成員、董事及公司秘書資料。NAR1反映公司在申報表日期的資料,不能代替公司資料有變時須提交的其他表格。私人公司交NAR1時一般毋須附上財務報表。
可另閱NAR1周年申報表完整指南。
商業登記續證不是NAR1
商業登記署一般會在新證有效期開始月份的前一個月月中發出續證繳款通知。公司可持有一年或三年證,日期不一定等於成立周年日。若在現有商業登記證屆滿後一個月仍未收到通知,應主動書面通知稅務局,而不是假設毋須續證。
第 12 至 18 個月:核數、周年大會及首次報稅
沒有交易不等於自動免核數
香港公司財務報表一般須由核數師核數,依法正式處於不活動狀態的公司除外。單純沒有收入、沒有開發票或銀行戶口沒有動用,並不自動取得不活動公司地位。董事仍須保存紀錄、編製財務報表並按公司實際狀態履行責任。
首份利得稅報稅表以發出日為準
稅務局通常約在公司成立後18個月發出首份利得稅報稅表,但也可能因個案資料較早發出。一般公開指引列出的通常期限是發出日起一個月;稅務局2026年稅務代表通函則說明,年內收到首份利得稅報稅表的納稅人可在發出日起三個月內提交,而毋須另行申請該項延期。實際仍應以BIR51首頁所列日期、適用年度安排及稅務局確認為準。不要等收到報稅表才開始做帳和安排核數。
即使未收到報稅表,如公司就某課稅年度有應課稅利潤,也可能須在有關評稅基期結束後4個月內書面通知稅務局。自2026年4月1日起推行的強制電子報稅第一階段,只針對指定跨國企業集團內受《稅務條例》第4AA部涵蓋的實體,並非所有中小企一律強制。
股東周年大會要看會計參照期
並非公眾公司附屬公司的私人公司,通常須在會計參照期結束後9個月內舉行周年成員大會。若首個會計參照期超過12個月,期限為「首個成立周年後9個月」與「參照期結束後3個月」兩者中較遲的日期。單一成員公司、以書面決議處理或已依法豁免舉行大會的公司情況不同,不能一概視為成立後18個月開會。
首 18 個月檢查清單
- 記錄成立日、周年日、開業日、商業登記證到期日及會計結算日。
- 確認註冊辦事處、公司秘書、董事及法定登記冊完整。
- 建立SCR、指定代表並保存查冊和通知紀錄。
- 每月完成銀行對帳及整理單據,紀錄保存最少7年。
- 地址、人員、股本或業務資料有變時,按相關期限提交指定表格。
- 聘員前安排僱員補償保險,再留意60日、3個月及每年申報的相關期限。
- 在成立周年日前核對NAR1資料,預留時間在42日限期內提交。
- 結算日前與會計師確認帳目、核數資料及預計稅務時間。
- 收到公司註冊處或稅務局通知後,記錄發出日、截止日和提交證明。
常見問題
本地私人公司在成立年度一般毋須提交NAR1,首份通常在下一個成立周年日後42日內提交。期間若公司資料有變,仍須按相關事件表格和限期申報。
不是。沒有交易不等於已依法成為不活動公司。公司仍應保存法定及會計紀錄,並按實際狀態確認財務報表、核數和報稅責任。
三者有不同的規定及辦理日期。NAR1交公司註冊處;商業登記續證及利得稅報稅由稅務局處理,不能互相取代。
不一定。「約18個月」是一般行政安排,不是保證日期。應留意稅務局信件;收到後以表格所列發出日和限期為準。
NAR1不能代替其他變更通知。董事、公司秘書、註冊辦事處及股份等變更,各有指定表格和法定期限;逾期可能涉及額外費用或法律責任。
如需核對公司尚有哪些申報未完成,可聯絡WeCorp安排查閱公司紀錄。
官方資料來源
- 公司註冊處:本地有限公司的持續責任
- 公司註冊處:私人公司的周年申報表
- 公司註冊處:周年申報表常見問題
- 公司註冊處:重要控制人登記冊常見問題
- 公司註冊處:帳目及審計常見問題
- 公司註冊處:會議、決議及公司紀錄常見問題
- 稅務局:一站式公司註冊及商業登記常見問題
- 稅務局:保存業務紀錄
- 稅務局:利得稅報稅表BIR51填表說明
-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僱主為僱員登記參加強積金
- 勞工處:僱員補償保險實務指南
- 稅務局:大型跨國企業集團實體的強制電子報稅
免責聲明: 本文只提供一般資訊,不構成法律、稅務、會計或其他專業意見。公司的義務會因公司類型、章程、會計期間、實際業務、僱員及主管機關的最新要求而異;採取行動前應查閱最新官方資料,並就個別情況尋求合資格專業意見。